一、实验室是实验教学、科学研究的专用场所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实验室内做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项。
二、未经系、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的同意,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。
三、大型、贵重、精密仪器设备和排风系统、控制台等的启动须由实验教师、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操作。
四、实验室要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,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;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。
五、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,实行分组管理,组长负责制。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清点检查本组所用实验仪器设备、器具及消耗材料,并如实填写“仪器设备使用登记”,若有损坏、丢失,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,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,按《西安医学院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》及时做出处理。
六、实验前,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和聆听教师讲解,明确实验目的、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。实验进行时,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爱护仪器设备和器具,节约使用消耗材料,防止试剂等交叉污染,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。
七、保持实验室内整齐清洁,废物、废液要收集于专用废物桶或废液缸内,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废物倒入水槽中。严禁在实验台、柜、凳上或门、窗、墙壁、地板等通用设施上随便涂画。
八、实验完毕学生须将仪器、实验台面等擦洗干净,盖好试剂瓶盖,器材摆放整齐,经实验室管理员或教师核查签字并准许后方可离开。
九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须负责检查各组使用的仪器设备、器具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,并做好实验记录和大型仪器使用状况记录;安排值日学生清理实验室。
十、实验完毕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全面系统检查实验室状况,确保实验室的一切处于正常状态。
十一、本制度由资产设备处负责解释。
十二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